修文县2023年幼升小/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( 三 )


4.外县户籍 。
除小学整班移交到初中的学生外(整班移交中的外县户籍学生也需要居住证才能网上报名),其余小学和初中学生需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→到现居住地乡镇(街道)中心校领取或自行网上下载《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(外县户籍用)》(附件5)并如实填写→持房产资料或劳务合同(社保)或营业执照等原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审核盖章→将审核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生现居住地乡镇(街道)中小学现场审核,并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(附件3)→按学生现居住地乡镇(街道)学校通知,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的网上录取学校学校审核、报名注册 。
(五)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
 ?。ň咛迦掌诳赡芤蚴姓邪炝偈钡髡嵊兴谋洌?
序号
日期
工作内容
责任单位
备注
1
6月16日
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发布《修文县2023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及划片招生工作方案》
修文县教育局

2
6月16日—6月30日
政策生、港澳台、外籍学生到县教育局现场信息采集 。政策生、港澳台、外籍学生意愿选择民办学校的按照《贵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》执行
修文县教育局

3
6月21日—7月1日
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进行入学网上登记
【修文县2023年幼升小/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】学生家长(法定监护人)、乡镇(街道)各中小学、幼儿园
外县户籍必须有居住证才能网上报名
4
7月2日—7月18日
网上进行自动比对、初核
修文县教育局

5
7月19日—7月25日
公布民办学校报名情况
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、县教育局、民办学校

6
7月29日—7月31日
非摇号民办中小学办理学位确认
县教育局、各民办中小学

7
7月26日—7月27日
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
县教育局、乡镇(街道)各公办中小学

8
7月28日—7月29日
户籍生跨片区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
县教育局、乡镇(街道)各公办中小学

9
7月30日—7月31日
非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
县教育局、乡镇(街道)各公办中小学

10
8月1日—8月31日
统计公办学校剩余学位 , 安排对公办剩余学位的补录
县教育局、乡镇(街道)各公办中小学

11
8月1日—8月31日
非摇号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补录取
县教育局、乡镇(街道)各公民办中小学

12
8月31日前
学校通过平台导出新生入学审核名册,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局审定 , 作为办理新生学籍依据
县教育局、各公民办中小学

13
9月1日—10月30日
各校根据新生入学县教育局审核的名册办理学籍
县教育局、各公民办中小学


(六)招生范围
具体划片招生范围安排见附件2 。
(七)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
6月21日—7月1日,修文县户籍凭户口簿、外县户籍凭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修文县内有效居住证(不是暂住证或居住证明),凭家长或学生自愿可选报1所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 , 同时选报公办学校(公办学校是分配 , 不能具体选择学校名称 , 民办学校需要选择修文县内的具体学校名称) 。当学生在民办学校报名并在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之内,且确认在民办学校缴费后,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,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 。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。未被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,只要选报民办学校的时候同时填报公办,则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和条件进行招生 。
今年县内民办学校的招生只能面向本县域招生(即本县户籍学生或必须持有修文县内居住证的外县户籍学生),招生计划为指令性、强制性计划 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数必须在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之内,严禁提前招生、虚假宣传、违规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转学,否则将削减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、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。
四、相关政策解释
1.片区内户籍生:是指本县户籍的新生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,在学校招生范围所在的片区内就读公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 。

推荐阅读